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是按照重庆警察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本科学历教育和民警在职培训中开设的公安基础课。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是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具有双重性。一是人民警察是社会人,是普通公民,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社会道德规范;二是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应该遵守人民警察所应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 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是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基本保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校局深度共建、顺应公安院校应用型本科转型的必然要求。 本课程共分为十章,主要包括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概述、人民警察政治规范、人民警察内部行为规范、人民警察执法执勤规范、人民警察保密规范、人民警察礼仪规范、人民警察涉外行为规范、人民警察社会道德规范、警务保障以及监督与责任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力求使学生熟悉和掌握人民警察的基本行为规范,重点掌握人民警察在内部行为、执法执勤、保密、礼仪、涉外以及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内化为自己公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行动指南。 本课程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案例教学法作业训练法、模拟演练法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公安特色。